每日消息!宁小慧:住房租赁重信誉,资金监管很必要!

小慧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个事情。

最近有市民反映,南京某租房托管公司有少部分房源未能及时支付房东租金,引发纠纷,一些房东、租客因害怕企业卷款跑路,出现了房东催缴租金和租客拒交租金的现象,企业损失巨大,面临市场信任危机。

据小慧了解,该租房托管公司虽按照《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了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但仍有部分租房合同租赁支付周期未达到强制监管的标准,租赁双方也未在合同中约定对租金、押金进行监管。


(资料图)

另外,小慧从该公司的租金监管银行获悉,该公司有少量房源已办理租金银行监管业务,这部分租客的租金已按规定存入监管账户,将由监管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直接划转给房东。这部分房东尽可安心收租、租客也可放心居住。

自新版《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住房租赁企业参与资金监管。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或者单次收取押金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通过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宁小慧在此提醒广大房东、租客:

1、如房东需要委托租房托管公司出租、租客找租房托管公司租房,请先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核实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法人、股东变更情况,确认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其他行政处罚;

2、租客尽可能选择开展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租赁企业租房,强烈建议无论支付周期是否超过3个月,都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纳入资金监管,降低租金收付风险;

3、鼓励房东、租客使用政府部门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文本可从“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下载),更好保护自身权益。

线上查询企业信用情况: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链接: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2)信用中国

网站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南京网上房地产-曝光台

网站链接:https://www.njhouse.com.cn/main/home

在此,小慧也呼吁在宁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抓紧办理资金监管,根据《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未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或者未按照规定归集、使用监管账户资金的,由房产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房产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可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 托管公司 租赁企业 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