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闯卡,撞伤辅警撞坏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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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后同桌好友帮他找了代驾,还是没能阻挡男子酒驾的脚步,不仅如此他还闯卡撞伤辅警、毁损警车。3月27日,由镇江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获一审判决,张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2年5月的一天晚上,张某和朋友孔某等人在句容一家龙虾馆聚餐,席间觥筹交错,张某一人便独饮半斤多白酒以及4瓶左右的啤酒。当晚10点多,酒终人散,深知“喝酒不开车”道理的孔某特意帮张某找了一个代驾送他回家。不想代驾开车送到小区后,张某不下车,非要代驾把车开到小区附近的学校,看到醉酒的顾客,无奈的代驾只能照做。

为什么不回家?原来,张某在车上收到朋友去K歌的邀请,竟鬼使神差地想着自己驾车前往。代驾走后,张某开着车前往KTV。刚行驶到一处十字路口附近,便看到前方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酒驾检查,心虚的张某不顾交警阻拦,加速往十字路口方向冲去,在闯卡途中不顾两名交警的拦停,致使车左轮压到辅警李某左脚,走火入魔的张某仍然没有停车继续行驶,直至驾车撞到前方卡口执勤警车方才停下。经检测,张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经鉴定,辅警李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警车损失价值为8170元。

到案后,张某追悔莫及,“我平时喝半斤白酒就会醉,那天还喝了啤酒,真是喝醉了鬼使神差,枉费朋友还帮我找了代驾!”张某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主动赔偿警车全部损失。因李某尚在恢复期,将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张某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且逃逸闯卡,构成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综合其血液酒精含量、逃逸、造成伤情及财产损失、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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