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资讯:老人在医院吃青团噎死,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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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的张老伯在某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并有一名陪护照顾。一天,张老伯在吃家属送来的青团时被噎到,抢救十多天后,最终还是去世了。为此,家属将某陪护公司和某医院起诉至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2022年,70岁的张老伯因车祸后遗症导致腰背痛加剧,于是到某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期间,张老伯的家属聘请了某陪护公司的王某,对张老伯进行一对一、24小时的陪护,协助其进食、饮水、穿衣等。

清明前夕,张老伯家属为其送来青团,意外就此发生。王某离开后,张老伯吃了青团,发生卡噎,导致窒息,等医生赶来时,张老伯已呼之不应。医生立即取出口腔内食物,同时用海姆立克法排出部分深部食物残渣,然后送入ICU进行抢救。抢救十多天后,张老伯出现脑组织严重肿胀、低蛋白血症并发症,医生也回天乏术。家属按当地习俗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之后,张老伯就去世了。

张老伯去世后,家属将某陪护公司和某医院起诉至法院,认为陪护王某明知道张老伯吞咽功能受限,未制止其食用粘性较高的青团,也未限制食用量,且进食时未在一旁帮助或看护,导致张老伯发生卡噎时,没能第一时间抢救。某医院在选择某陪护公司时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对该公司选派的护工未作审查,也存在过错。

某陪护公司认为,张老伯因外伤至医院骨科病房治疗,吞咽正常,具备自主进食行为能力,对进食无需额外照料。按约定,护工须有三餐生理时间,临走时也让隔壁护工代为照看,是张老伯自行食用青团出现噎食状况,应由其自己负责。某医院表示,陪护单位是其通过招标程序选任,医生在张老伯发生噎食后已经第一时间进行抢救,不存在过错。

承办法官表示,老年人在食用青团时本就有卡噎的危险,且张老伯在康复治疗期间身体虚弱,进食时护工王某应在旁小心协助、看护。另外,张老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食用青团时也应谨慎注意,此事发生自身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过多轮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方案。

法官提醒,陪护公司在提供劳务服务过程中,护理人员对病人应负有审慎的看护义务与注意义务,在发生突发疾病情况时,应尽到相应的救助义务,做好急救措施并第一时间送医。而病人在进食诸如青团等特殊食物时,应对食用的安全性和食用量加以判断,若发生事故,自身也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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