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资讯丨快快评 | “炫富女”喜提公租房,调查不能止于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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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凤凰英荟城公租房申请人张某妍的配偶李某为深圳光明区公职人员,在深圳有房,此事引发社会关注。事情起源于张某妍的一番“炫富”操作。据网传截图,自2017年起,她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自驾游油费8千多、过路费6千多、餐饮2万1左右;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方米;买包28500,灯光下还带着点闪;没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鲍鱼饭和烤海参……100平方米、28500买包、黑松露鲍鱼饭和烤海参,每一个关键词都在刺激着大众神经,被网友赐名“炫富女”。

4月17日晚,深圳特区报记者向光明区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实,上述信息不实,张某妍的配偶李某为某民营设计公司员工,张某妍为自由职业者,其家庭在深圳市没有自有住房。

关于张某妍拿到公租房的原因和经过,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深圳市现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低保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是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同时须审核家庭收入财产,审核通过后予以“应保尽保”;第二类是非低保类普通家庭,申请条件是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须轮候申请。张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为公租房主申请人)就属于这第二类家庭。

张某妍家庭2016年10月13日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轮候条件。2022年12月,张某妍家庭通过公租房认租资格审核,符合认租条件。2023年4月12日,该家庭通过轮候选房方式承租了凤凰英荟城一套71.44平方米二房户型公租房。而网传张某妍家庭曾申请认购龙华区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经核实,2022年5月,张某妍家庭符合认购条件,但其自行放弃选房资格。

事实似乎已经清楚,不是公职人员、在深圳没有自有住房、公租房轮候申请合规,但查清这些只是第一步,调查不能简简单单止于此。“炫富女”是否真的富?有没有夸大其词?造谣者是谁?造谣原因是什么?该如何处罚?这些同样关键。

公租房的初心是什么?是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应该解决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如此“网传”带来的负面影响巨大,继续深究细查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正如网友所言“如果是造谣,我们希望看到造谣者受到惩罚。如果另有情况,我们希望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不能任由这种事件屡屡发生,愈演愈烈。调查不能止于辟谣,相关部门还该介入,严查以警示,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现代快报+评论员 覃甚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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