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处罚!敬老院院长为帮儿子在上海买房,从特困老人身上“榨油水”_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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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院长非但没有清廉履职,反而利用职权将贪欲的魔爪伸向特困人员救助资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行贿获取工程项目……5月11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4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敬老院院长不敬老反“啃老”,从特困老人身上“榨油水”
“前两年,还经常有鱼有肉,这几年,基本看不到荤腥,天天就是馒头、稀饭……”敬老院里大部分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五保老人,原本是由于生活困难、无人照料,才把他们接入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为何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变得不佳,生活物资被严重克扣?
原来是敬老院院长李某某为了偿还债务和帮助儿子在上海安家结婚,贪污了敬老院集中供养经费。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李某某在担任某镇民政助理兼镇中心敬老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工程款发票、虚列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生活物质开支等方式,先后30余次侵吞公款共计57.89万元,其中套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9万余元,相当于该敬老院80名“五保户”老人整整半年的生活开支。
李某某身为民政助理兼敬老院院长,非但没有清廉履职,反而利用职权将贪欲的魔爪伸向特困人员救助资金,其犯罪行为性质恶劣,群众要求对其从严从重处理的呼声很高。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等情况,认为虽然李某某具有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但相较于其贪污对象为扶贫救助资金、并未全部退赃、社会影响恶劣等因素,提出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期徒刑四至六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2019年3月26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行贿拿项目,人财两空空
2016年8月至2020年1月,南京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芮某某,为了能够在竞争激烈的交通类项目招标过程中“脱颖而出”,动起了“歪脑筋”。芮某某私下找到南京某区交通运输局相关工程负责人张某等人并与其商定,如果张某等人能在现场评审过程中帮助该公司打高分,一旦中标后,自己将拿出一部分工程利润与其分享,张某等人欣然同意。之后,南京某工程公司通过上述方式顺利中标3个工程,获得工程利润共计962万元,公司按照约定给予张某等人共计562万元。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南京某工程公司、芮某某在经济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构成单位行贿罪。该公司通过行贿的方式承接工程后,获取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共计962万元,其中用于行贿的562万元已在各受贿人处追缴,应继续向该公司追缴不正当财产性利益400万元。该公司认罪认罚,主动退缴了400万元违法所得。最终,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南京某工程公司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判处芮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退缴的违法所得四百万元上缴国库。
行贿犯罪属于贪利型犯罪。很多行贿人之所以愿意一掷千金,是因为行贿付出“小利”,可以攫取“大利”。行贿人“如愿以偿”后往往更是变本加厉,形成恶性循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更大损失。检察机关在办理行贿案件时,不仅要依法追究行贿人的刑事责任,还应高度重视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依法追缴不正当利益,不让行贿人在经济上占便宜,这不仅是“任何人不得从非法行为中获利”基本法理原则的体现,更有助于从根本上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营造清朗营商环境。
现代快报+记者孙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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