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观热点:“跑长买短”,货车车主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8万多元
【资料图】
2021年,扬州境内的S49新扬高速刘集收费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发现,一辆上海牌照大货车跑了短短十几公里路程,却用时14个多小时。感觉不对的工作人员立刻对该货车进行核查,竟查出了车辆数百次“跑长买短”的偷逃行为。进一步深挖发现,该货车车主张某名下的两辆货车均存在这种行为,半年时间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万余元。近日,扬州仪征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这也是扬州境内首例因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而被判刑的案件。
△庭审现场
2021年的一天,一辆上海牌照大货车驶入了S49新扬高速刘集收费站,司机准备缴费。可工作人员发现了问题:系统中显示该车从S28蒋王收费站驶入高速,到达刘集收费站,仅仅十几公里路程。而该车在高速上行驶的时间,显示为14个多小时。从蒋王收费站到刘集收费站,中间没有高速服务区共该车司机休息,为什么会行驶这么久?
工作人员当即对车辆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将情况上报。很快,车辆的违法行为被查明:当天,该车共逃费1000多元,而短短半年左右的时间,它已同样操作了122次,共逃费55746元。
很快,公安机关、公路部门介入调查,发现这辆上海牌照的货车车主姓张,其名下一共两辆货车。另一辆车也已经逃费70次,共30473元。
很快,张某到案。他交代,自己指使手下货车司机逃费的方法,是听别人说的。“比如这辆车要从扬州境内的刘集往返上海,从刘集收费站上高速领卡后,到达目的地高速收费站要交卡缴费,他(张某)就告诉司机,让其谎称卡丢了,让收费站工作人员核查系统后,只缴费不交卡。其实卡被司机藏起来了。”仪征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卢璇介绍,在回程时,司机按照张某要求行驶至刘集附近的另一个收费站,拿出此前藏起来的去程的卡缴费,这样只需要缴纳刘集至附近收费站这段路程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从2021年4月至10月半年时间里,张某指挥手下司机如法炮制,共逃费192次,共计人民币86219元。仪征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补缴相应通行费,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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