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丨领导带女下属酗酒被处分,冤不冤 热讯

近日,“男子举报妻子被副检察长上司带去参加酒局”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全网关注。

最新消息,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新闻办通报称:2023年6月2日18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于20时许结束。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于20时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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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报,此次聚餐是公职人员的私人聚会,发生在周五晚上,但即便如此也已违规。对照反四风的要求,这种行为可谓出格。

对比措辞“冷静”“简约”的通报文字,一名愤怒的丈夫所爆出的内容更为惊人。网传朋友圈截图显示:涉事女子疑似醉酒趴在沙发上。发布者称妻子是“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金某某”,被潘某某和几名公职人员带着赴饭局,饭局中潘某某等人把他的妻子“灌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丈夫护妻故事的另一面,是令人心悸的“陪酒文化”。公职人员所面对的“禁酒令”内容,地方各有所表,但总体趋严。此种语境下,公职人员的狂饮,还附带“女下属”叙事,造成了不佳的社会观感。

领导和下属本该保持应有的法理边界。人们担心,在这种不良“陪酒文化”的滋扰下,上下级关系、职场生态发生扭曲。

人们更想追问的是,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背后,有没有一种不正常的内部评价“规则”发生着作用,以至于一些下属不敢拒绝领导的聚饮、陪酒要求?

这并非夸张。多年来,领导带女下属陪酒事件并不鲜见。一些事件后果极为严重。羊城晚报曾报道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陪酒门”,某局一女员工陪局长喝酒后死亡。多年前,河南洛宁县一局长开车撞死数人之前与4名原女下属喝酒一事,也受到媒体关注。有些陪酒事件,更关系作风问题,引人侧目。

判定一个单位的风气好坏并非只言片语就能说清,但领导能让女下属喝得不省人事,这样的单位,难言风清气正。但此事系偶然因素所引出,从而浮出水面,这说明个别单位的作风建设还存在硬伤,对领导干部的管理还存在疏漏。而这才是当地在作出及时处理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梳理、反思的地方。

此外,经此一“曝”,涉事女干部的所处工作环境会不会有所变化、对其履职产生影响,同样是公众关切的重点。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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