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剧里觅“商机”?两人为境外赌客兑换外汇,涉案近2300万元

“夏总,你国内账户资金到账了吗?收到后给我指令,我向客户支付港币。”“收到了,这是今天第7笔了,你可以付款了。”近期,先后为108名客户交易近2300万元人民币的涉案团伙被公诉,该团伙以夏某、王某为骨干,通过地下钱庄和澳门中介协助,为境外赌客兑换外汇的犯罪团伙,造成外汇损失400多万美元。日前,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依法公诉,两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均被法院判决。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该案其他6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


(资料图)

港剧里觅“商机”

“我从小就喜欢看港剧,看到电视剧中一些人在澳门沉迷赌场不能自拔,对港币需求迫切,但是因为能合法带出境的现金有限,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从而令一些兑换外币的人赚得盘满钵满,那时我就心动了。”到案后的夏某向检察官吐露心声。

根据上级交办的线索,2022年9月,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民警迅速锁定目标,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夏某、王某等人抓获归案。

夏某到案后供述,为做好相关“生意”,他做足了功课,专门学习了国家外汇政策,评估获利空间。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普通居民每人每年购汇限额为5万美元或等额外币,且对购汇用途有严格要求。同时,银行对个人账户单日资金转账有额度限制。为此,两人认准境外赌博人员换汇市场前景乐观,决定组建团队分工合作,绕开银行监管。

一段时间以来,异常频繁的大额资金调度引起了警方关注。公安机关对资金流向进行了追踪,发现其通过控制多个银行账户,为境外赌博人员兑换外汇,以境内收付人民币资金境外收付相应外汇资金的方式,非法从事跨境汇兑业务并从中牟利,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至此,夏某等人落网。

现实中组团队

夏某、王某等人又是怎样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这些人民币从何而来?外汇又去了哪里?答案是前往珠海实地踩点寻找地下钱庄合作。

所谓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活动的非法金融机构。夏某等人成功搭上地下钱庄这条资金“通道”以后,便通过该“通道”将生意在网上交易。与其配合的若干地下钱庄操纵着境内外诸多银行账户,当客户有兑汇需求时无需跨境支付,采用对账方式来操作。

2022年4月至9月期间,夏某、王某与同案人谭某、李某、何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几人筹集人民币160余万元,在珠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并安排人员在澳门接收,随后他们采取内地银行账户接收人民币、澳门交付港币的形式在澳门为内地赴澳门赌博人员兑换港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经调查,几人在境内为外汇买卖客户划转资金,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兑换人民币近2300万元。夏某、王某分别非法获利4万元。

2022年9月,夏某、王某等人非法经营案被移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资金流向错综复杂,检察机关将相关客户与夏某等人的聊天记录、被告人供述和银行卡流水作为案件“主线”,组织力量通过关联比对逐笔认定犯罪金额,确保形成非法买卖外汇已经完成的证据链条。因夏某、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情节特别严重,且王某是累犯,2023年4月,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一审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地下钱庄涉及犯罪多样化,是通讯网络诈骗、赌博、贪污腐败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堵塞危害金融安全的漏洞。”该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在依法稳妥办案的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打击洗钱犯罪及上下游犯罪等重点,商请公安、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反洗钱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凝聚打击犯罪合力。

通讯员焦惟奇 李俊现代快报+记者曹德伟

(通讯员供图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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