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没领证就分手,女方被判返还10万元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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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最终决定分手。对于18.8万元的礼金,二人产生了分歧,最终闹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10万元。而女方拒不返还彩礼,该如何是好?8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如皋法院执行法官上门执行一起返还彩礼案件。

据了解,小宇与小芳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后便确立恋爱关系。谈婚论嫁过程中,小宇向小芳支付18.8万元的礼金,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初期,两人感情一度尚可,但后来双方异地工作,聚少离多让两人之间产生了隔阂。久而久之,双方在微信聊天中谈及分手事宜,却对彩礼返还的金额产生争议。

去年,小宇向如皋法院提起诉讼,如皋法院综合各种因素,判决小芳返还礼金10万元。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小芳并未履行义务,小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小芳虽口头答应返还彩礼,但面对执行法官的一再敦促,她总是心存侥幸,以为自己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平时自己不在如皋生活,法院找人没那么容易。

但她的躲避仅是一时的。根据小宇提供的位置线索,执行法官对小芳可能出现的几个场所进行蹲点摸排,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在一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找到了小芳的住处。执行小分队的出现让小芳家人始料未及,甚是抵触。为了不让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现场,法官耐心做小芳家人的思想工作以消除其对抗情绪,并再次阐明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情理法相融的劝导,小芳家人表示一定好好劝导小芳不再赌气,第二天到法院协商处理。

第二天上午,小芳的委托代理人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对于小芳拖延履行的行为,小宇表示谅解。同时,小芳当场履行三万元现金,对于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等类型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在确保执行到位的同时,用心用情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传递着司法的温度。”执行局局长常雪萍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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