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精康融合”三年行动,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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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近日印发《江苏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提高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精神障碍患者更好回归和融入社会,不断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根据部署安排,江苏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到2025年底,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进一步延伸,要分别覆盖设区市范围内50%、40%、30%以上的乡镇(街道),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服务的专业性、稳定性、可及性明显增强。

针对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方案》提出6大专项行动20项重点任务,包括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等。通过统筹各类服务场地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式增加服务供给;推动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康复对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转介服务机制,建立医康双向转介绿色通道;通过打造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服务过程监管等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采取规范评估和登记转介服务、建立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指标、构建转介服务信息平台等措施,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规范化发展,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截至2023年6月,江苏全省已建成270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其中省级示范点122个,专职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1700多人,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数达到3万多人。

(江苏民政供图 校对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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