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丨让患者去指定药店购药,只为治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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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报道,浙江杭州有爆料者称,朋友10个月左右的孩子在家中因磕碰导致头部淤血鼓包,去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治疗期间,被医生指定多次前往同一连锁药店购买“复方曲肽注射液”,两个疗程花费4620元,用药后并未取得好转反而病情加重,家属对此颇为疑惑。

要说吃了药加重病情没有依据的话,那么家属所反映的停药后好转的情形,确实让人没法不多想。尤其是,有网友表示,2021年也在这家医院被开过同样的药,一个疗程花费了2000多元,后来又让巩固一个疗程,医生开完药后他没有去购买。

这名医生这么做,是个体行为还是事出有因,这家连锁药店和该医院有何关系,引人遐想。面对媒体记者的采访,涉事医院回应:已在调查,结果会公开。

此事并不复杂,当不难查清原委,相信院方很快就可以拿出调查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行为并非孤例。今年4月,媒体报道称,有群众反映,郑州市有医院违规开设由企业负责经营的非公益性药房,患者在该院就诊后,医生开出药单,让患者去院外的指定药房拿药。

出现此类现象,不外乎这几种原因:一是出于药占比考量,以院外拿药方式规避药占比超标情形;二是所涉药品多为医保外药品,前述“复方曲肽注射液”就没有入医保;三是医院内确实缺少某种药品。

如果“复方曲肽注射液”的确是包治某病的“神药”,而医生为病人着想提出买此药的要求,逻辑上还说得通,但正如业内神经外科专家对媒体记者所言,如果患者只是头皮血肿,医生开这个药意义不大,若是颅内血肿,可开可不开——那么,涉事医生让患者家人一开就是两个疗程,如此安排,恐怕就不单单是为了治病这么简单了。其间有无利益考量,值得审视。

2020年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院外设立药房也好,让患者院外取药也罢,都涉嫌违规。个别医生、医院整出这些事,背后或有更大“追求”在推动。这是让人不得不警惕的地方。

当然,绝大多数医院和医生都是恪守规定的,只有少数医院和医生这么干。对于这类影响医院形象、带给患者以不佳观感的现象,必须大声说“不”、严加遏制。今年8月消息,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医生安排患者去指定药店购药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这一整治工作具有示范意义。

贰拾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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