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今日报丨祖父母要求返还“带孙费”,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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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张先生和刘女士举行结婚仪式后一直未拿结婚证,女儿出生后,两人因感情不和,遂分开不再联系。随后,张先生一直在外打工,由其父母带着孩子一起生活。近日,张先生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和刘女士返还自2013年以来的“带孙费”共计10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双方女儿张小小(化名)出生,2013年,刘女士离家至北京打工,并不再与张先生联系。此后,张小小跟随祖父母生活,张先生的父母支付了张小小的大部分生活费用。张先生则有时在家乡做工,有时至外地打工,回老家时才与张小小一同居住生活。
近两年来,张先生回到老家工作,并租住在张小小学校附近,照顾张小小学习生活。近日,张先生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刘某二人返还自2013年以来的“带孙费”共计10万元。
庭审现场,张先生辩称,其已尽其所能照顾张小小,并给付了部分生活费用,且自2020年起在女儿学校附近租房照顾女儿,故不应返还所谓“带孙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祖父母通常并没有抚养孙子女的义务。若父母在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祖父母实际抚养孙子女,可依法向孙子女的父母主张返还相应的抚养费。
法官表示,张先生由于生活需要,经常需要外出打工,负担了张小小生活学习的部分费用,且只要回家就与张小小共同生活,近年来更是租房与其共同生活,已经对张小小尽到了一定的抚养责任。
法院表示,现今社会,年轻父母为了生计往往选择外出打工,孙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为照顾的情况并不鲜见,若一味地将金钱作为代为抚养孙子女的交易条件,势必会对家庭幸福产生负面影响,既不符合现实生活的情理,也不利于美满和谐家庭关系的构建。法院遂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
现实生活中,祖父母经常会自愿帮助照顾孙子女,也有因为其他原因而不得不代为照顾孙子女,并由此产生因祖父母代为照顾孙辈而追索“带孙费”的纠纷,那么祖父母代为照看未成年孙子女所产生的“带孙费”,能否要求返还呢?
法官告诉记者,考虑到祖父母代为照看孙子女发生费用多少往往难以举证,此时在应予返还“带孙费”的纠纷中,可以参照法律关于抚养费确定的规则酌定返还。此类纠纷的处理还需要兼顾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并考虑到家庭生活的感情参与和伦理性,综合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本案中,张先生因经济原因而无法完全承担女儿的抚养义务,但其本身已经尽其所能,且自2020年起其已经和张小小共同居住生活,法院遂判决驳回张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至于张小小母亲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由张小小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