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料】扬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调整安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当前形势,结合我市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经研究决定:

1.幼儿园(含托管机构)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各相关机构加强线上科学育儿指导。

2.中小学自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3.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都可申请到校或到园。中小学校安排教师在校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看护服务。幼儿园(含托管机构)安排好托管服务。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

关键词: 技工学校 中职学校 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