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烟花爆竹禁放区保持不变,不设集中燃放点
1月10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2023年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新闻通气会”获悉,今年常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政策有微调,禁放区将维持去年的区域,但今年不设置集中燃放点,禁放区外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暂不扩大禁放区域
(相关资料图)
据介绍,自2019年常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以来,在广大市民支持配合下,全市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警情持续低发少发,禁放区内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火灾、人员伤亡类警情和案事件保持“零发生”,有效压降了火灾事故、改善了空气质量、维护了公共安全。
去年,常州禁放办围绕是否扩大禁放区域,多次组织召开市县两级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研商会议,多次召集拟调整禁放区域乡镇街道负责人、企业代表、烟花爆竹零售业主等召开协商会、座谈会,在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基础上,决定今年暂不扩大禁放区域,继续执行2022年1月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区:(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二)G42沪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三)武南路、滆湖揽月湾岸线以北,长虹西快速路(长虹西路)以南,扁担河、孟津河以东,淹城路(长江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四)新京杭运河以北,中吴大道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南运河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五)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金坛区: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溧阳市:(一)东至南山大道、南大街(高铁沿线以南),南至高铁沿线、滨河路(南大街以西),西至233国道、奥体大道、天目湖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另包括滨河花园、滨湖花园、古县安置小区);(二)北至360省道,西至焦尾琴大道、沙河水库北部库湾沿线,东至233国道,南至山水园景区、沙河水库西副坝、沙河水库东副坝、环湖路、大新村所形成的闭环区域;(三)大溪水库临湖1号公路、大溪水库大坝周边100米区域。
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
此外,今年起,常州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市民可在禁放区外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及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国家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市、辖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到挂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店铺购买烟花爆竹,不要随意购买渠道不明的烟花爆竹,也不要盲目轻信微信朋友圈、网络兜售的产品。也不要购买燃放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上述专业燃放类烟花应由专业人员使用专业器械,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场地进行燃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
(部分图片由常州禁放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