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消息丨隆胸后疼痛不适,医美机构承认假体“货不对板”
为了“变美”,很多女士选择去医疗美容机构圆梦,然而,医美行业鱼龙混杂、素质不一,“美梦”变“噩梦”的事时有发生。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隆胸假体“货不对板”引发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美机构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医美机构以次充好,女子隆胸后疼痛不适
2022年初,李小姐(化名)经熟人介绍,自带某品牌的假体到徐州某医美机构进行隆胸手术,术前被告知其自带的假体规格不适用,医美机构可提供相同品牌的假体,李小姐同意并支付3万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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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不久,李小姐感觉胸口发闷、疼痛不适,遂对假体品牌产生质疑。她多次向医美机构确认,该机构均称所用假体品牌就是其当初自带假体的同品牌产品。
多次协商未果后,李小姐诉至法院,要求医美机构退还手术费3万元,并赔偿9万元。
法院:医美机构应承担“退一赔三”赔偿责任
经法院查明,医美机构提供的病历中附有其他品牌的假体合格证,《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中记载假体品牌为其他品牌,该品牌与李小姐指定的品牌产品相差1万元左右。
李小姐在同意书尾部书写的知情声明中,主要是对手术风险、禁忌、注意事项等进行确认,未提及假体品牌。术后医美机构工作人员与李小姐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谈话录音中均明确表明,按照医疗服务合同约定,机构为李小姐使用的假体品牌就是其自带假体的同品牌,但实际上该机构为其植入的假体品牌并非合同约定的品牌。
李小姐作为就诊者,为满足美化外观的个人生活消费需求而接受服务,购买产品,具有较强的消费色彩,属于消费范畴,所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综上,李小姐主张医美机构存在医疗欺诈行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铜山法院判决医美机构退还费用3万元,并按3倍赔偿9万元。医美机构不服提起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医美,依法维权
据主审法官彭银凤介绍,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技术的发展,民众对医疗美容的需求度、接受度日益提高,医疗美容逐步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医美行业参差不齐,相关消费纠纷甚至事故时有发生。
在此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是理性看待医美需求,审慎作出医美决策。二是认真甄别医美机构,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美容机构。三是不要轻信医美机构的口头承诺,要与医美机构达成书面服务协议,注明服务内容、产品信息、权利义务等,确认产品的安全性。四是增强举证能力,妥善保管好相应消费凭证,发现医美机构有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及时要求封存病历,并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