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看!诈骗集团套用传销模式:骗了钱还要拉被害人“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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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通讯网络诈骗组织人员分布相对松散,组织成员之间多采用线上的方式联系。而陈某等人几年前从河北迁至扬州,套用传销组织的模式,组织起了一个传销式诈骗的团伙。该团伙分级明确,有成套“业务标准”,以网络交友为幌子实施诈骗并试图将对方拉入组织。2月15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举行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及关联案件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一典型案例的详细情况。

2018年初,陈某等人从河北省三河市迁至江苏省扬州市,以“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名义,逐步发展成以陈某、曾某为首要分子,罗某、吴某等54人为其他成员的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该诈骗集团采用传销组织的运行模式,自上而下分为经理、带网领导、寝室领导、师傅、业务员等五个层级,通过组织成员进行网络聊天交友诈骗,并试图将被害人拉入集团。

每个刚进入集团的人,需要缴纳2900元的“加套费”,而老员工的晋升标准便是获取加套费的多少,同时收入也与之相关。通过这个手段,集团成员不断诱骗网络好友、亲属同乡等加入该诈骗集团。

该诈骗集团成员从各网络交友、相亲软件获取全国各地不特定人员的信息,利用实时通讯工具将其加为好友,以单身女性或者冒充单身女性假谈男女朋友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虚构生病、没钱吃饭、没钱购买车票见面等理由实施诈骗,并试图将对方拉入诈骗集团。经查,2018年初至2021年4月,该犯罪集团诈骗金额高达110余万元。

邗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近日,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量刑情节,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近年来,利用手机通讯工具以及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关联犯罪案件同样呈指数型增长,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网络诈骗产业链,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威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邗江法院共审结通讯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107件314人,其中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84件264人,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2件36人,审结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1件1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1.5万余元。

邗江法院将继续突出打击重点,严格依法办案、加强与政法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成立通讯网络诈骗执行专业团队,极力挽回群众损失、审判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通讯员供图)

关键词: 关联犯罪 犯罪集团 特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