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焦点:3月1日正式实施!盐城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

近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通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延长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并提高了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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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贷款最高限额

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通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在盐城主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

《通知》延长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

那么,除了个人申请贷款外,哪些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是指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等家庭成员中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例如:职工与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共同申请贷款、职工与未婚子女符合贷款条件共同申请贷款、配偶与未婚子女符合贷款条件共同申请贷款。

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的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在盐城市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万元、10万元。

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40%。

政策实施后,生育二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住在盐城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大丰)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1920元;租住在其他县(市)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440元。

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住在盐城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大丰)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2240元;租住在其他县(市)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680元。

关键词: 最高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