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点丨快快评丨“不是校长喜欢的类型”,几个意思
她发照片看看,随后余女士发了一张生活照,结果HR说:“说实话,您可能不是我们校长喜欢的类型。”应聘就此失败,而余女士的心也和一众网友的心一样,很不是滋味。HR拒绝人的理由千万条,“不是校长喜欢的类型”是很奇葩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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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以貌取人这事确实有,但若是招聘一事也有这名堂,那就太让人失望了。
的确,这名HR称得上“实话实说”,没有丝毫遮掩,这是其在处理“颜值问题”时唯一的“亮点”。然而,正因为如此“坦诚”,这样的态度也极其不专业,并且折射出一个用人单位的底色。
做前台工作,的确需要一定的形象和气质,因而在容貌上要求“端庄大方”并不为过。但颜值评判标准向来没有一个定数,到底何为“喜欢的类型”,谁能说得清?可事情一旦简单粗暴到校长的审美说了算,那就坏事了。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应该以能力为重。在一家儿童教育机构里,工作者更需要具有一定的素养。但老实说,从HR的话里,我们感受不到这样的素养,反而对这家机构的企业文化产生疑虑。余女士吐槽说:“他们还是儿童教育机构的,不知道这样怎么去教育孩子?”这样的质疑并不过分。
退一步而言,就算对容貌有特别的要求,也不能以某一个人的观感来决定,哪怕这个人是这家单位的老板。
谁都知道,是人就有审美特质,也会有审美缺陷,这就决定了一个人看待他人的颜值,必然有主观、个性的一面,这就导致一个人眼中的美与丑、喜欢与不喜欢,存在某种观感和心理上的“偏差”。换言之,你说的美未必美,你说的丑未必丑。一家教育机构的校长再牛,也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保持绝对科学、公允。因此,对一个准前台工作人员的相貌进行“打量”,需要摒弃个人化、片面化的窠臼,引入客观、善意的视角。
一家教育机构HR说的一句“大实话”,折射出深层次问题。容貌歧视,是一种“古老”的歧视种类,为文明社会、法治社会所不齿。
求职者频繁遭遇到包括相貌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在内的多重歧视,令人愤慨。此类歧视,没有任何法理依据,而往往以具体用人者的好恶为“标准”,透着深深的“霉味”。
值得一提的是,多年前,曾有“反容貌歧视”案闻名于世间。法律保护每一个求职者的正当权益,学会向“就业歧视”说不,是一门必须掌握的学问。
贰拾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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