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天下!历时363天!找回醉驾案中“消失”的4公里

关键证据缺失,嫌疑人嚣张跋扈,究竟是诉还是不诉?一个醉驾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历时363天,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王丹共讯问嫌疑人3次,询问证人6名,调查取证20余次,走访现场10次,引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5份,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5次。

△检察官与公安一起讨论案件疑点通讯员供图

嚣张的醉驾男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1年8月25日晚上10点半,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梁溪大队民警王警官接到报警,称有一男子不顾阻拦驾车强行闯入小区,撞坏了小区东门的道闸。

“我们小区一共有两个门,疫情期间,小区规定我们所在的东门只出不进,另一个西门只进不出。可他不听我的话,一直按车喇叭说要进去,还扬言要打我。我闻到他身上一股酒味。”报案的小区保安老关向王警官诉说。

通过调取小区的视频,王警官确认了该辆车的车主是盛某。随后,王警官来到了盛某的家中。

“是我开的车,也是我撞的。”屋里的一名女子主动承认道。“是我媳妇开的车。”这时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也附和道,王警官认出了他就是老关指证的盛某,并严肃告知了对方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他还敢报警,我能让他把工作都丢了!”王警官没想到对方不但不承认,反而更加嚣张,“他不让我进小区,我也要报警。”面对王警官提出的呼气酒精含量测试要求,盛某拒不配合,当着王警官的面拨打了110报警,要求其他警察来“解决纠纷”。而此时,屋里又走出了几个盛某的朋友,这也更加助涨了盛某的气焰。王警官立刻请求了增援。

增援警察到达现场后,协助王警官对两人进行了教育,最终二人接受了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经测试,盛某的结果为125毫克/100毫升,其妻子吴某的结果为0毫克/100毫升。

交警按照规定将盛某带到医院提取血样后,将吴某、盛某带到办案区调查,同时紧锣密鼓地开展取证工作。通过调取公共视频,交警确认是盛某开车撞坏了小区的道闸,盛某眼看无法抵赖,承认了开车的人是自己。吴某也承认当时为了保护丈夫吴某,主动选择帮助丈夫“顶包”。

但此时的盛某又有了一套新的说辞。“晚上我在饭店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结束了以后,我朋友老蔡帮我叫了个代驾,我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就让代驾提前下了车,我驾车从小区外面大概200米的地方开回了小区,之后就和保安发生了冲突。”

为了印证盛某所说的话,交警调取了路面探头抓拍的图像,显示车上驾驶位的人的确穿着代驾的荧光服。随后,交警又询问了蔡某,蔡某表示当晚是其在路边找的代驾,给了代驾100元现金让对方将盛某送回家。

经检验,案发时盛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5毫克/100毫升。2022年2月14日,公安机关将盛某危险驾驶一案移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盛某酒后驾车距离为200米。该案件被分配到了有着三十余年刑事案件办案经验的资深检察官王丹手中。

异常的行车路线

与往常办理的每个危险驾驶案件一样,王丹先是审查了案卷材料,然后观看了公安机关提供的视听资料,根据现有材料,因为酒精含量略高于追诉标准、驾驶距离较短,王丹初步判断该案很有可能作不起诉处理。翻开盛某的档案,饮酒驾驶、无证驾驶的劣迹赫然在目,随后,王丹习惯性地通过手机软件模拟了嫌疑人的酒驾行驶路线,然而她发现盛某的行驶路线有些异常。

从手机地图上看,从饭店到盛某的家推荐的距离大概是6公里。而根据公安机关调取到的一张车辆行驶抓拍轨迹显示,盛某的车当晚曾出现在距离家12公里、相反方向的长江北路。车辆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为了真实还原当时的情况,王丹选择在案发时段驾车从饭店出发,分别按照手机地图软件推荐的路线和车辆行驶轨迹出现过的路线前往盛某的家中,多次测试后发现如果绕到那个地方比会比正常路线远了至少6公里,行驶时间多了一倍。王丹就此疑问讯问了盛某。

“当时喝多了,我记不清了,走哪条路是代驾的事儿,只要把我安全送回家就行。”盛某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此次讯问中,盛某还表示愿意认罪,希望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王丹将该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与会的检察官就如何处理盛某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疑点必须查清。

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半年,代驾真的是线下叫的吗?抓拍到的图片也无法进行人脸识别,代驾下车的时间、地点真的如盛某所供述的那样吗?这些疑问始终萦绕在王丹的脑海里。

带着新的疑问,王丹重新走访了现场,这次走访也让王丹有了重大发现:自己之前只关注于行驶路线,却忽略了地理位置!原来,盛某的家紧靠高架和运河,如果按照盛某所说“代驾在距离其家200米左右的位置下车”,按照距离推算,那代驾岂不是要在高架或运河桥面上下车?

王丹决定开展以自行补充侦查为主、引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为辅的方式的方式办理此案。在第二次讯问中,王丹再次旁敲侧击地问道盛某:“当晚10点左右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长江北路附近?”“我好像是去办了点事。”盛某似乎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以喝醉了记不清为由对当天的事情再也闭口不谈。

找到关键证据

2022年9月15日,王丹与同事一起来到代驾公司调取了案发区域、时段的代驾订单记录,从众多记录中检索到了唯一符合条件的交易记录。该条记录显示代驾司机是小杨,代驾费用为67.5元,订单的终点在距离盛某家4公里以外的地方。但是,该条记录显示的下单人却是司机小杨自己。

“一般来说都是客户自己在线上下单,可如果客户喝醉了或者不愿意自己下单,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助客户线上下单,到达终点后再向客户收费。”对于这个疑问,小杨给出了解释。

王丹还了解到,代驾会专门有一部手机,里面的订单信息都不可以删除,在小杨的手机里也找到了这一订单,与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完全吻合,而通过查看这一订单后的订单信息,也从时间上排除了小杨接“私活”的可能。

为了印证小杨所说的事实,王丹调查收集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询问了代驾公司的高管王经理,王经理调取了小杨的订单记录,证明小杨所说的确属实。

通过补充到的这一关键证据证明:盛某案发当晚让代驾离开之后,自己酒后驾车的距离至少是4公里,而不是他所说的200米!

随后,王丹立即向银行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在盛某名下某银行卡上查到了他当晚支付67.5元的交易记录,这与代驾公司的费用记录完全吻合。

王丹立刻引导公安机关重新询问盛某的朋友老蔡。面对调取到的关键证据,老蔡最终承认自己说了谎,两人实际上进行了“串供”。

在提起公诉前,王丹还引导公安机关提取了盛某手机中支付67.5元的微信转账电子数据,对证据进行了补强。在王丹对盛某进行了最后一次讯问时,盛某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仍然拒绝认罪认罚。2022年11月22日,梁溪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盛某提起公诉。

在审判阶段,面对无懈可击的证据体系,盛某在庭上最终认罪认罚。近日,经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盛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代快报+记者朱鲸润通讯员 李豪范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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