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视野】江苏正式启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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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省财政厅消息,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3〕35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3月15日起在全省正式启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

《通知》的正式启用,从以下三个方面,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提供了“江苏样板”。

明确框架协议采购品目。《通知》规定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应当是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列明省级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和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并明确框架协议品目将根据国家要求、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集采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规范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流程。平台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采购人从填报采购实施计划、登录平台下单采购到合同管理与付款的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进一步推动小额度、多频次采购规范透明、便捷高效。

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通知》明确框架协议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交易机制的重大创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110号令要求,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和边界,规范开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工作。

据了解,截至2023年3月,江苏省已通过平台开展服务器、计算机、乘用车、空调机等货物类框架协议采购,以及审计、机动车保险、乘用车加油等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结果,为全省规范实施框架协议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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