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当线上买菜成为新宠,遭遇“称重误差”该怎么办?
手机一键下单,蔬菜瓜果很快送上门。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线上买菜成为不少上班族的新宠,各类“买菜”App积累了不少用户。不过,日前湖北一名男子吐槽自己网上买菜买了600克,实际只有350克。网络买菜遇到缺斤少两,该怎么办?4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查看了数款“买菜”App,发现对于称重商品误差的处理办法,各家都有所区别。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款“买菜”App处理方式不同,“称重退差”不可全部实现
如今,线上买菜已成为很多人日常购菜的一种普遍方式。但是网络上购买的果蔬产品与农贸市场、超市内选购产品称重有所不同,一般都是按照份数直接下单,网页上产品的克数基本以整数标示,不会具体到个位,这就导致了产品称重很难和网页上所标示的克重完全匹配。日前,湖北一男子吐槽自己网上买菜,收到货后发现重量不对,买的萝卜标注是600g,实际收到只有350g。
那么,各款线上“买菜”App,对于称重产品误差的处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呢?4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下载了市面上主流的7款“买菜”App,其中有5款App的部分产品在网页上以预估重量或者正负差的形式标示重量,如“四季豆300g±20g”“土豆500g±50g”。另外两家的产品,在网页上则直接显示具体重量,不标示误差范围。
△某平台的称重退差规定平台截图
对于称重误差的处理方式,各款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在测试的7款App中,只有3款明确表示可以称重退差,即商品按净含量/份计价,如实际称重小于售卖净含量,将在签收后自动退还差价;如果实际收到的重量大于售卖净含量,则由平台补贴差价,消费者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线上买菜维权受阻,称重式商品缺斤少两成投诉重点
事实上,大多数受访消费者都表示,其实自己并非“斤斤计较”,只是有些时候遇到的缺斤少两情况,实在有些离谱。
在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现代快报记者以“买菜”“重量”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关于“买菜”App称重类商品缺斤少两的投诉有164条,其中九成以上的投诉都是针对称重式瓜果鲜蔬产品。
在该平台上,有用户反映,自己在“买菜”App上购买的小番茄重量不足,页面标注500g,实际收到商品去包装盒后重量479.7g,比页面宣传的少了20.3g。
如果这种误差还不算太严重,那么接下来一名投诉用户遇到的情况,就不免让他有些生气了。这名用户在“买菜”App上购买几样散装食品,到手后发现严重缺斤少两。牛舌饼标注重量为1000g±100g,实际重量752g。香蕉片标注重量250g±30g,实际重量仅129g。这名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平台反映,但是一直没有商家或者平台客服与他联系。他只好向第三方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不过他的意见在投诉期内未收到任何反馈。
△消费者购买的香蕉片受访者供图
△香蕉片的实际称重受访者供图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尝试致电客服询问称重误差的处理方式。有五家客服表示,需要消费者在平台上进行举证,当举证通过时,平台方可进行退差价或进行赔偿。有两款App客服回复称,蔬果在运输途中会有水分蒸发流失,收到后重量会稍有损失,重量误差在100g左右,不在售后范围内。
△某平台关于损耗的提示平台截图
律师提醒:遇到缺斤少两,应注意保留证据做好维权
如何判定“缺斤少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其中,对于肉、蛋、禽、海(水)产品、糕点、糖果、调味品高于6元/kg,但不高于30元/kg的食品,《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称重范围小于2.5kg的,负偏差范围为5g;称重范围为2.5kg至10kg的,负偏差范围为10g。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瓜果蔬菜的重量受温度、存放时间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重量偏差可以理解,但是误差值超出法定范围,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买到缺斤少两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不论平台是否主动标注、提示,消费者都可以联系商家主张合法权利。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线上购买果蔬遇到缺斤少两问题时,可以直接与平台客服联系,要求退还差价或者退货退款。还可以拨打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者联系消保委组织寻求帮助。
江苏漫修(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表示,若是消费者在线上买菜时遇到了缺斤少两的问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有了证据,消费者就可以向平台协商退差价或者进行索赔。如果消费者无法和平台意见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第三方监管平台反映。如果该渠道仍然无法帮助维权,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衡晓春还表示,2020年11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规定,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现代快报+记者季雨徐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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