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精选:咎“油”自取,男子改装面包车私卖汽油被判刑


(资料图)

一辆不起眼的银灰色面包车竟是一个移动的“小型加油站”,更危险的是,车上所有的安全防范措施仅有一瓶灭火器。连云港东海男子丁某就开着这样一辆满载汽油的车子往返于加油车主和私油批发点之间,让“不定时炸弹”随时威胁公众安全。近日,由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刑。

据丁某供述,他是从2021年11月左右将自己面包车内的座椅进行拆卸并加装储油箱和加油机,开始从事非法“加油”的生意。汽油是在他在外地买的,位置不固定,卖油的老板每次打电话通知他交易的地点。他的车内大概能装600升汽油,汽油进价在每升6.8元左右,售价在每升7.6元左右,每升能赚个八九毛钱,从开始到案发大概赚了五六千元。

“加油的客户一般都是电话联系我,我开车过去给他们加油。”面对审讯,丁某表示自己的客户会互相推荐,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基本上没有在外面吆喝兜售过,这也就减少了被相关执法人员发现的风险。

“我也知道这样改装车辆销售汽油会有爆炸的危险性,但我来来回回这么多次都没有问题,为了赚钱也就不去想了。”丁某为了赚钱,置安全于不顾,其非法改装车辆、运输存储汽油进行售卖的行为,不仅破坏汽油的市场秩序,还对销售点周边群众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最终,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我知道私自买卖汽油是非法的,就是想挣点钱,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被判刑后,丁某才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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