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不能治疗疾病!2023年江苏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带你划重点

宾馆、美容美发机构等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牙膏需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购买儿童化妆品要认准“小金盾”标识……关于化妆品的这些知识重点,你都了解吗?5月25日,2023年江苏省暨南京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金陵科技学院举行。活动现场,专家解读了化妆品的热点问题,监管部门与多家企业代表共同宣读了“安全用妆 共治共享”倡议书,携手共筑安全用妆保护墙。

△启动仪式

宾馆、美容美发机构等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相关资料图)

安全用妆涉及方方面面,有的宾馆配备的洗发水、沐浴露是小瓶灌装,没有生产厂家等信息,有的美发机构使用的染发膏也从不露包装真容。针对这些现象,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王宗敏表示,宾馆、美容美发机构等在法律上履行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宾馆、酒店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一定要采购合规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格化妆品,美容美发机构需要在场所的显著位置展示经营使用的化妆品销售包装,消费者可以要求查看化妆品的生产厂家,注册号备案号等信息。

她提醒,如果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红肿、瘙痒等不良反应,可以自行上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的“苏妆GO”小程序已经上线,搜索小程序即可进行化妆品相关信息的查询、问题反映,不良反应机构会与消费者对接。

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规定进行管理

△活动现场

近年来,有部分商家夸大宣传牙膏的功效,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极易误导公众。王宗敏介绍,牙膏与口腔健康密切相关,为了保护公众的口腔健康,牙膏将参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即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从定义可以看出,《办法》中对于牙膏产品的物质性状进行了限定,须是“膏状”, 意味着将牙粉、漱口水以及其他口腔护理产品等排除在外。

选购儿童化妆品注意关注“小金盾”

△“小金盾”标志

选购孩子使用的化妆品,一直是令家长头疼的问题。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规定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曹阳介绍,小金盾是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值得注意的是,小金盾是区别标注,并非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有了“小金盾”,家长就可以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快速识别出儿童化妆品进行选购。

通讯员 王玉洁 现代快报+记者 梅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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