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售卖违禁药品37093板,药房法人因贩毒罪被判刑


【资料图】

邱某某是扬州一药房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最应该懂得药品情况的人群之一,他明知复方曲马多片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曲马多成分,却还贩卖、运输该类药品 533 次 37093 板,从中获利。最终,邱某某以及参与其中的另 12 人被判刑。6 月 26 日是第 36 个国际禁毒日,扬州法院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邱某某系扬州某大药房法定代表人,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间,其在明知复方曲马多片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曲马多成分,且存在被滥用可能的情况下,在其工作的某大药房内,通过快递运输等方式,向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贩卖、运输复方曲马多片共计 533 次 37093 板,获利人民币 10 万余元。

李某某等 3 人、何某某等 9 人均明知复方曲马多片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曲马多成分,且存在被滥用的可能,从邱某某及他人处购买,通过快递或直接向他人贩卖、运输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共计 517 次 30198 板,获利 9.9 万余元。

涉案复方曲马多片每板 12 片,说明书显示每片含盐酸曲马多 0.05g,经鉴定盐酸曲马多含量为 92.51mg/g 至 187.62mg/g;氨酚曲马多片每板 6 片,说明书显示每片含盐酸曲马多 0.0375g,经鉴定盐酸曲马多含量为 61.09mg/g 至 103.06mg/g。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各被告人明知复方曲马多片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曲马多成分,且存在被滥用的可能,邱某某、李某某等四人向他人贩卖并运输,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何某某等九人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表示,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及全体公民反毒意识的增强,毒品类案件下降明显,呈向好趋势,但随之而来的挑战是传统毒品向精神类药品的选择转变,具有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被一些吸毒人员作为替代物滥用,以满足吸毒瘾癖。

如本案中各被告人贩卖的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其中含有盐酸曲马多成分,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过量服用会产生依赖性,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邱某某利用药房经营者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快递方式贩卖、运输复方曲马多片,具有跨地域性及隐蔽性等特点,社会危害性大。

(校对 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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