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试行)》_环球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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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重特大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日前,江苏省印发《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的印发,旨在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49号)精神,压紧压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安全使用的燃气安全四级责任体系,推动各项管理制度和举措落实落细,努力实现燃气安全社会共治形成合力,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的新格局。

《考核标准》中明确,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专委会对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考核予以指导,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全省各设区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考核。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考核项目分为七大类别,包括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的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管道燃气安全监管、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使用安全、安全宣传以及安全事故管理。每一项都有明确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未按标准实行的会被扣除相应的分数。比如本地区重大隐患数量较上年增加的,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重大隐患整改和管控措施的,扣1分;未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扣1分;已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但缺少执法案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的,扣0.5分。

《考核标准》中要求各设区市燃气安全专委会(或联席会议)应对照规范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并对所辖县(市)开展考核,自评结果和考核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城市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专委办。

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人居环境奖、生态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创建相关工作的评价依据。

(校对 李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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