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路”变“套路”,托人上学被骗

有指标、有门路、有关系……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打着各种幌子,主动提出帮助解决上学问题,以此牟取不法利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两起类似案件,被告人通过虚设身份、虚构关系等花式套路,以帮助孩子入学为由实施诈骗。

虚设身份收钱办事,临到开学现了形


【资料图】

“他说自己是社区主任,每年都有入学名额,如果有人请托,他就会帮忙办……”

2021年3月,家长王女士四处托人找关系,孩子马上要读小学,但由于不是地段生根本无法报名。经人介绍,王女士认识了刘某。刘某谎称自己是社区主任,手上有她心仪学校的入学名额,大喜过望的王女士立即准备好孩子的资料,并一次性给了刘某八万元好处费。刘某当场承诺“包入学”“保证录取”。谁知到了8月底,即将开学之际,孩子上学的事情还是没有办好,心急如焚的王女士察觉到不对劲,于是报了警。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实际上是一名无业人员。2021年3-6月期间,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作案4起,骗取包括王女士在内的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7.5万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对刘某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虚构关系上下打点,退钱不成才暴露

2020年9月,张某在与贾女士闲聊时,称自己的岳父在教育系统工作,认识好多小学校长,可以帮人办入学的事情。当时,贾女士正面临自己孩子的上学难题,得知此消息后,就把希望寄托在张某身上。在明知无法办理入学的情况下,张某仍向贾女士索要“打点费用”,表示能抢到上学名额。

“名额基本已经确定了,今天就能拿到报名表……”2021年3月至4月,贾女士多次在微信上询问入学事宜,张某通过发送学校定位以及他人照片的方式,谎称与学校领导见面,继续收取好处费。直到开学季来临,张某不仅没有办成事,也未退还这些“打点费用”,贾女士遂报警。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并没有在教育系统工作的亲友。2021年3-4月期间,张某隐瞒无法帮助贾女士办理入学的事实,收取“打点费用”合计人民币3万元。最终,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两则案例中,被告人通过虚设身份、虚构关系的方式,以帮助孩子入学为由实施诈骗。案发后,虽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也取得了谅解,但考虑到其行为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还对孩子的正常入学权乃至当地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均被判处实刑。

现代快报+记者徐晓安

(校对 张露)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