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快快评丨雕塑作品“动一刀也是新作”?有点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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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已经退休的原湖北美术学院老师黄勇被推上风口浪尖。他的学生陈亮网络实名发文,指控他侵占自己的雕塑作品、冒名参展,把此作品作为代表作进行网络宣传。
陈亮称,这件作品是自己大五年级毕业前的课堂作业,之后被学校选为留校作品,曾复制一件送给黄勇。毕业后发现黄勇陆续以创作者身份带着这件作品参展、出版书籍。
黄勇告诉记者,这件作品是在他指导下完成,署名权确实属于陈亮,自己在原作基础上二次创作了新作品,“哪怕只动了一刀也是新作品,跟陈亮的不是同一件。”陈亮称,不认可这样的解释,准备诉讼解决。
改一刀也是新作?这样的解释未免牵强。按此逻辑,在达·芬奇油画《蒙娜丽莎》上点颗痣,给《断臂的维纳斯》安个胳膊,让梵高《绑绷带的自画像》露出耳朵,是不是这些作品就属于自己的了?
如果这都行,把别人论文改一个字,是不是查重能过了?把《水浒传》书名改成《火浒传》,是不是就能当新书出版了?把莫言老师的书改一个字,是不是诺贝尔奖就能发给自己了?“改一刀也是新作”的说法在逻辑上,明显“站不住脚”。
关于作品,黄勇强调,“是在原稿的基础上做的二次创作”。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不认定为侵权;如果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不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应当认定为侵权。单从陈亮晒出的自己的雕塑作品和黄勇参展作品对比照可以看出,从人物整体形象和具体姿势,两者相似度较高。看来,“改一刀也是新作”的说法,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
令人惊愕的是黄勇在其朋友圈炫耀作品的配文:“反复修改,精益求精,拿它换别墅不过分吧!三环之内可以考虑……”“流量突破100万啦,以后咋办呢,不能每天都有天鹅肉吃吧”……字里行间充满了“铜臭味”,一副商人姿态,和曾经的艺术教师形象格格不入。
有人说,文艺作品的核心是创意与思想,对于学生作品,教师不仅要有最起码的尊重,更应固守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针对这场风波,3月1日,湖北美术学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已成立专班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将适时公布。侵占冒名顶替是否为真,是否还有其他学生作品也有类似情况,对于调查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现代快报+ 评论员灵灵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