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学生“隐性辍学”?政协委员建议建立“有差异无差生”评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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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必须“一个都不能少”,部分学生的“隐性辍学”现象却让人担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高金凤带来一份关于缓解基础教育阶段“隐性辍学”问题的提案。高金凤表示,为培育好“隐性辍学生”,全社会尤其是学校亟须建立“有差异无差生”的评价观念,重塑教育的生态,真正做到教育上的“一个都不能少”。

△高金凤

所谓“隐性辍学”,是指那些虽然人到学校来上课了,心却不在学校的情况。高金凤说,这部分学生可能因学习兴趣动力不足、家庭不注重教育、受到校园欺凌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在心不在”,事实上和辍学没什么两样。“我们调研了部分农村学校和城郊接合部学校,发现处于‘隐性辍学’状态的学生,初中大概10%到12%,小学和高中在2%到5%的比例。”这让高金凤很痛心,这样下去势必会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削弱了教育教学质量,甚至给学生家庭带来很大痛苦。

高金凤建议,通过多措并举来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建立科学的评价观。“强调分数至上、不当的政绩观,以及家长输不起的心理等因素下,往往绑架学校、家庭和社会将目光转向分数,这自然违背了教书育人的本意。”她说,为培育好“隐性辍学生”,全社会尤其是学校亟须建立“有差异无差生”的评价观念,重塑教育生态,实现“育分”向“育人”的真正转变,营造“一个都不能少”的教育氛围。

高金凤建议,建立专业研究机构,可由教育部统筹推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协同,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基地,吸纳基础教育学段的教师,建立专业研究机构,开展脑科学、学习科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跨学科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建立专门的学科分支,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家庭提供“隐性辍学”学生的教育指导。同时,开发专业测评工具,建立“隐性辍学”学生动态数据库,以便学校把握影响“隐性辍学”的要素,并及时实施教育干预,避免负面因素累积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同时,纳入督导评价体系。高金凤说,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已经得到控制,但“隐性辍学率”却又成为学校、家庭和社会新的隐忧,建议将“隐性辍学率”纳入教育督导评价指标。

此外,还要进一步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建议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见效督查力度,并鼓励省(市)级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制定工作,让家庭教育切实扛起责任和担当;建议传承家访文化,创新开展新时期的家访工作,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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