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看:全国人大代表开网约车“沉浸式”调研,建议修法保障司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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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作为新业态新职业,他们的工作状态如何?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德胜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恒俊带来的一份建议就与这个群体有关。他在2022年联合泰州市总工会深入网约车司机群体,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体验式、沉浸式调研,了解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最终带来了《关于修订完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

△杨恒俊曹伟 摄

杨恒俊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随着经济的复苏,城市活力不断提升,可以预测的是网约车市场必将进一步扩大,其从业者和市场主体也将不断增加。在与泰州市总工会深入网约车司机群体开展调研的半年多时间里,杨恒俊还亲自体验,当起了网约车司机。“我上线开了半天,接了四五个订单,总收入两百多元,但扣除了燃油费和其他费用,到手只有八十多块钱。”杨恒俊说,这对于一个靠跑车养家的司机来说,付出和收入是不成正比的。他举例,2022年,泰州市拥有网约车司机9600人,其中全职人员3300人到3500人,扣除购车月均费用或者每月租金,司机们在每天跑车12小时且全月无休的情况下,可以拿到8000到12000元。“但是要拿到这个收入的话,司机实在是太累了,一天要开十多个小时,吃饭都只能在车上凑合。”

不仅如此,杨恒俊还发现,由于现有法律对网约车平台和网约车司机的劳动关系认定模糊,平台公司虽然收取了25%到30%的抽成,但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仍将大量劳动者排除在劳动关系之外。2022年,全国还有多起网约车司机在接单营运中受伤的事故,由于和平台不属于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上陷入困境。

为此,杨恒俊建议,修订完善《暂行办法》,除已有的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六部门外,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加入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

同时,在《暂行办法》中明确人社部门和工会职责。一是明确人社部门要按照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指导和督促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网约车司机与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好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二是明确工会履行网约车平台建会、网约车司机入会服务职能,加强网约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群体的关爱帮扶和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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