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住宅商用?得经邻居同意!


(资料图)

李某和张某是淮安一小区同一楼层的邻居,日前,李某在家做起了美容推拿服务,每天来来往往很多人,让张某很是头疼。不仅如此,李某还把美容服务产生的垃圾堆放在楼道,和物业反映无果后,张某把邻居诉至法院。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某向物业反映人员往来嘈杂,但物业表示没有办法,一气之下,张某来到了法院。

法院表示,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比如不得将住宅改变成美容美发店、餐厅、超市等。将住房改为商业用房,可能会导致住宅小区人来人往,缺乏应有的安宁,影响业主住宅的舒适度,导致业主对小区安全的忧虑,且有的商铺经营项目多样,乱扔垃圾、夜间营业、乱立广告牌、在大街上晾晒衣被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当经所有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本案中,李某将自家住宅用于经营性业务,张某作为同一楼层的住户,在未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就不得改变住宅用房的用途。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房屋住房性质,并保证不再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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