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要闻】法院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为诚信者“背书”

现代快报讯“这笔债务困扰了我很久,今天终于全部解决了,不背债的感觉真好。”何某某拿到《自动履行证明书》后激动地说。常州市天宁法院继去年向民营企业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后,于近日发出了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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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某拿到《自动履行证明书》

现代快报记者从天宁法院获悉,本案源自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23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天宁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何某某寄送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材料。何某某按传唤时间来到法院接受询问,并如实申报了个人财产。

何某某说,他一直是原来按照《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但因失业,这段时间无能力按期足额偿还。妻子得知他欠了20多万元,又提出离婚。离婚后,两个孩子都留给了前妻,他要支付抚养费等费用,还款压力确实很大。他也向法院请求分期支付执行款。

何某某还告诉执行法官,他已找到新的工作,马上可以领取第一笔薪水,希望法院能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更希望保留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执行法官随即与其工作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何某某薪资水平。该单位负责人也赶至法院,告知何某某在其单位从事的是特殊工种,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

为了挽留人才,该单位负责人提出先行预支给何某某两个月的工资,用于偿还该笔债务和家庭开销,并希望法院能帮助何某某达成执行和解。

天宁法院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考虑到何某某态度诚恳,并有分期偿还的能力,主动同申请执行人沟通,并最终促成了执行和解。在组织双方执行和解过程中,何某某将预支的工资1万元偿还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了分期还款方案。

令执行法官意料不到的是,何某某第二天主动打来电话说,他回去跟家人协商,觉得欠钱总是不好的,家人愿意凑钱帮助其一次性还清债务,希望申请执行人可以减免部分罚息。

承办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告知何某某的想法,申请执行人表示如何某某若能在三日内还清19万元,可以申请为其减免部分利息和罚息,并出具结案申请。

△何某某将19万元现金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两日后,何某某遵守承诺,带着家人凑齐的19万元现金一次性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当场向何某某送达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给予证明,帮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

据介绍,《自动履行证明书》是天宁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正向激励的方式促进个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给予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信用重生”的探索与创新,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辖区内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社会共识。

通讯员李杰瑜王俊现代快报+记者葛小林见习记者陈云龙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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