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立法保护大运河文化,5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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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自大运河申遗成功后,苏州便不断打磨经验、探索模式,全力打造大运河文化带 " 最精彩一段 "。为更好地保护大运河文化,让古老运河焕发新生机,4 月 28 日,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3 年 5 月 1 日起《条例》正式施行。

该《条例》共四十二条,设总则、规划和保护、传承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五章。《条例》在以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的同时,还明确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生态保护、航运管理、文化产业、大运河代表性景点景区建设等内容。据悉,此次苏州市立法保护 " 大运河文化 ",在一部法规中制定了 4 大规划,这不仅体现了苏州对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的高度重视,更有利于全面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该《条例》明确规定,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点是大运河文化遗产。苏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包括五项:第一、二项是世界文化遗产河道和世界文化遗产点;第三项是第一、二项以外的大运河水工遗存、附属遗存、相关物质遗产和历史文化街区;第四项是昆曲、古琴艺术、端午习俗、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缂丝织造技艺、宋锦织造技艺、碧螺春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五项是其他依法补充列入的大运河文化遗产。

为了有力推动大运河文化的传承利用,《条例》明确规定,结合苏州古城保护、地域文明探源等工作,今年将重点推进盘门城墙、全晋会馆、虎丘等保护修复,推动建设苏州考古博物馆、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等一批文博场馆;以大运河觅渡桥至夹浦桥段为重点,今年将系统优化沿线地块规划,做好产业用地布局调整,建设更多科技创新与现代服务业载体;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面,将持续推动文化公园和苏州 " 运河十景 " 建设深度融合,重在做好文化挖掘呈现和运营水平提升;同时,充分挖掘利用大运河苏州段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石路演艺中心运河剧场、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盛泽 " 丝绸水路 " 等标志性项目和载体,培育一条充满活力的大运河文化产业带;不断强化大运河水质精准管理,持续推进大运河沿线污染源排查治理,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

推进 " 数字大运河建设 " 也是此次立法中的一个亮点。近年来,苏州在数字化建设方面不断深入,新探索、新实践叠出。在此背景下,该《条例》关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数字化建设,要求要推进大运河文化基础数据产生、整合和数据库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监测、数字孪生等技术,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

接下来,苏州将推动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条例》的法律权威,真正发挥《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落地执行。同时,还将利用好大运河各类文体场馆、健身步道等阵地,发挥好大运河相关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引导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共建共治共享大运河文化带 " 精彩苏州段 "。(苏州市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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