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话务员”,竟成电诈团伙帮凶
本是有着光明前途的大学生,却在网上找兼职,成了负责引诱“客户”加入,实施诈骗活动微信群的“话务员”。为了实现“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又拉来两位同学入伙。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大学生苏某、曾某、程某三人提起公诉,经查三人涉诈骗案件12起,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25万元。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曾某、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大学生“入坑”,明知诈骗拉同学入伙
事情还要从2020年9月说起,当时正在武汉某高校读书的苏某通过贴吧上的招聘信息,成功入职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他发现只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话术给指定名单上的客户打电话,每成功拉一个客户进微信群,就能赚取120元至200元不等的报酬并且工资日结。如此轻松的赚钱方式让苏某欣喜若狂,他果断邀请同学曾某、程某一起“发财”。
(资料图)
随着时间的推移,苏某渐渐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工作是违法的。“这些微信群老是被封,我们用的话术也都是编的,后来我们在网上看到有人因为打电话拉人进群被抓了,说是涉及‘杀猪盘’诈骗,我们就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也是违法犯罪。”落网后苏某这样说道。
然而轻松的赚钱方式和丰厚的回报还是让苏某等人越陷越深,他们通过介绍自己的同学、家人以及在网上招聘等方式拉来更多的“业务员”,在获得更高“日薪”的同时,又能从中赚取差价。被他们招来的很多也是在校大学生或急于找工作的年轻人。
发财梦破灭,三人获利25万元
让苏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看似甜美的“发财梦”就如太阳下的肥皂泡一戳就破。2021年12月初,家住镇江市的高女士报案,很快苏某、曾某、程某等人就因涉嫌通讯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来,苏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使用事先设定好的“话术”,以荐股投资的方式诱骗受害人进入诈骗微信群,致使高女士被骗24万元。通过比对苏某、曾某、程某等三人作案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在公安部相关案件侦办平台对应诈骗案件12起,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三人非法获利约25万元。检察院提取诉讼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从受害人到被告人,从前途光明的大学生,到被判刑的不法分子,苏某等人悔不当初,此时他们想回头已经很难。苏某在法庭上痛哭道:“我知道自己从事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还是选择继续做。我对不起父母,他们辛苦把我培养成大学生,我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现在非常后悔。”
该案后,润州区检察院及时对案件办理质效进行了复盘,开展精准普法宣讲6次;邀请大学生代表参加检察办案故事讲述会,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反诈能力;并组织公开听证,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教育,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案件办理综合效果出发,把“不起诉”与公开训诫、释法说理、检察意见等有机结合起来,将法治的红利最大化,着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助力区域社会治理。
通讯员肖丽 翁志娟 钱雪现代快报+记者曹德伟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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