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数与实际不符,售价6.5万元的二手车退赔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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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所售二手车关键信息虚假,未如实告知里程数5万多公里的二手车实际已行驶23万公里,法院判处涉案二手车商返还购车款65000元及增加三倍赔偿195000元……3月10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发布一批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保障广大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现场

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司法裁判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即赔偿金额超过真正损失金额的赔付。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当天所发布案例中,其中一例与买卖二手车有关,值得警示。

男子何某想买一辆二手车,看上一款行驶里程5万多公里汽车,双方签订《购车协议》一份,约定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辆成交价6.5万元。

结果没多久,何某去汽修厂维修汽车时,发现这俩车行驶里程高达23万公里,也就是说车显里程被调过,何某于是以车商祭某欺诈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请求法院判令祭某“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认为,祭某多年从事二手车交易,案涉车辆系其通过某二手车市场出卖给何某,综合考虑其销售车辆的性质、来源及所从事职业等因素,应认定其为案涉车辆的经营者。根据VIN码查询报告可知,祭某所售车辆实际里程230859公里,出卖给何某时仪表盘载明里程58332公里,作为多年从事二手车交易人员,其应当知道该车存在虚假信息且应采取合法措施保证车辆里程等重要信息客观真实,但未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应当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祭某返还购车款6.5万元,及增加三倍赔偿19.5万元。

“我们通过依法审判、法律咨询、案例发布等一系列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现了人民法院的责任和担当。”泰州中院民四庭庭长吴宏文介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泰州法院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的规则引领作用,在弥补被侵权人损害的同时,注重惩罚有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遏制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在民生审判上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据介绍,近年来,泰州法院加大对人民群众追求高质量幸福生活的保障力度,扎实开展共筑法治“防火墙”,化解维权“眉上愁”司法保障消费维权主题活动,每年审理违反经营场所保障义务纠纷、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纠纷、消费类合同(旅游、美容、网购、健身等)纠纷等直接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900余件。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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