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热讯:“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叶诚尘是否会免死?律师:一审量刑适当
4月6日上午9点,重庆姐弟坠亡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预计庭审将持续至下午6点半。此前,坠亡姐弟的父亲、嫌疑人张波与其女友叶诚尘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两人均提出上诉。叶诚尘没有亲手实施犯罪行为,为何一审同样被判死刑?二审有没有可能改判?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分析认为,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许,居住在重庆市一小区的雪雪(化名,殁年2岁)、洋洋(化名,殁年1岁)坠楼身亡。经重庆南岸区警方侦查,该起坠楼事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幼童的爸爸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是嫌疑人。而犯罪动机,仅仅只是为了不影响其二人结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两名幼童楼坠的地方图源:澎湃新闻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2021年12月28日,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结束后,张波、叶诚尘两人均提出上诉。据媒体报道,叶诚尘的家属还重新委托了2名重庆本地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涉嫌故意杀人的叶诚尘和张波资料图
为何没亲手实施犯罪行为的叶诚尘同样被判死刑?二审时她是否有可能会改判?
“从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来看,叶诚尘甚至要大于张波,后果又相当严重,所以也判处了叶诚尘死刑。”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叶诚尘属于犯意的提起者,甚至策划者,张波属具体实施者,两者缺一不可,都不可替代。”
吕金艳认为,本案舆论关注度较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从案件本身来看,两名幼童无辜惨死,加上被害人亲属情绪激烈,社会关系已然无法修复,且两个上诉人一个是犯意的提起者,一个是犯罪的实施者,可以说两人地位、作用相当,二审有很大概率维持一审判决,“虽然法院同时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不多见,但就本案来说,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截至现代快报记者发稿前,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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