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男子伙同情人卖掉两名亲生子女
(相关资料图)
5月30日下午,扬州市检察院联合邗江区检察院举行了“检爱未来,共护花开”——守护青春花“扬”年华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扬州未检卡通形象代言人“扬小未”,以及相关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2016年底至2019年9月间,扬州男子秦某在明知妻子严某身患严重精神疾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离家后与女子高某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2016年至2019年期间,二人以民间送养的名义将两名亲生子女分别以2.5万元、2.6万元的价格卖予他人。
随后,秦某的外婆代为提起追索抚养费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秦某履行抚养义务,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循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后,以秦某涉嫌遗弃罪、拐卖儿童罪、重婚罪,高某涉嫌拐卖儿童罪、重婚罪等多起事实,督促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最终,在多部门的配合下,法院最终以遗弃罪、重婚罪和拐卖儿童罪对秦某和高某依法作出判决。民政部门提起撤销秦某、高某监护权的诉讼,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同时针对被害人的现实困境,依法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至今,扬州检察机关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立足办案和监督,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效能。对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4人,起诉131人。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对涉轻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附条件不起诉率73.17%;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帮助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再犯罪;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在心理疏导、生活帮扶、复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多元化综合救助919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40人次,共计32.6万元。
同时,扬州检察机关还推进了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履职。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未成年人其他权益是否遭受损害,统筹推进涉未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序开展,办理涉未民事案件15件,制发涉未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4份;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等问题开展干预和监督,共制发督促监护令2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2场次;与职能部门强化协作,建立联动共护机制、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与落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深度落实等。
为进一步提升扬州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扬州市检察院专门打造了扬州未检卡通形象代言人“扬小未”以及扬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矩阵花“扬”年华护“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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