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热点:“隔夜酒”显威:男子处理交通事故成“自投罗网”


(资料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有一种情况驾驶人很容易忽略,那就是——隔夜酒驾。近日,溧阳司机张某到交警队办事时,就因“隔夜酒”,被查出了酒驾。

△男子到交警中队处理事故警方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从溧阳警方获悉,5月底,张某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按照约定,当天上午10点左右到溧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溧城一中队处理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杨阳感觉张某有点不对劲,就问张某,“是不是喝了酒了。他说早上没喝酒,昨天晚上喝酒喝到很晚,可能到凌晨了。”

张某的回答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当即询问他是怎么到中队来的。张某说是有朋友帮他开车送他过来的,然后在隔壁停车场等他。然而,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张某实际上是自己开车过来的,随即对张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男子开车上路警方供图

经过检测,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毫克,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张某在2016年曾经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外地被警方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随后,交警部门对张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两千元的处罚。

民警介绍,像张某这样因为“隔夜酒”被查出酒驾的驾驶人并不少见。不少人觉得喝酒后睡一夜感觉酒“醒”就可以开车了,但实际上血液中酒精可能并没有代谢完成,仍会达到酒驾或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喝酒后多长时间可以开车上路,并没有一定的标准,跟一个人的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都有很大关系,建议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如果不能确认体内酒精完全消散,就尽可能不要驾车出行,自觉远离酒驾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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