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将10万错标为1万,买家11秒内连下两单
(资料图片)
只因商家少写一个“0”,原本10万元一个的相机镜头,售价只需1万元,让王某连下两单,商家发现后,撤回了订单,王某申请赔偿却遭到拒绝,这是怎么回事?3月15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白皮书(2020-2022)》,通报了该院近三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发布了这个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姑苏法院供图
2018年8月16日,某数码公司专营店误将售卖的相机镜头价格标错,售价由原本的100599元/个变为了10599元/个。镜头上架后,王某在11秒内连下两单,每单购买一个镜头并完成了付款。数码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价格错误后,迅速下架了该镜头,并联系王某撤销订单。
然而,王某不同意撤销订单,还要求数码公司发货。因数码公司未发货,王某便进行了投诉,要求数码公司发货或退一赔三。后来,因王某的前述诉求未达成,王某于2020年12月向姑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案件审理过程中,货款已退还,故王某撤回了该项诉请)并赔偿差价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数码公司认为王某系职业索赔人,其下单的目的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且依据协议规定,数码公司将商品出库、发货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才得以成立并生效。经查明,王某多次大批量购买商家错标价格或忽略设置购买件数的商品,并要求商家发货或赔偿差价损失,因未能与商家达成一致而提起诉讼的就有6次。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数码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内以价格标错为由撤销合同,但王某是职业索赔人,其索赔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浪费了行政资源、司法资源。最终,法院认定王某与数码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通过适法裁判向公众传递捍卫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优化了消费环境,增强司法裁判对社会大众行为的价值引领教育作用,积极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据悉,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姑苏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609件,审结545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教育培训、网络消费等领域的关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案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案件数量受疫情及双减政策的影响较大,消费方式不断升级、新型纠纷显著增加,消费维权职业化趋势明显。”姑苏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文萍介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姑苏法院立足消费纠纷源头治理,依托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关注消费纠纷数字化趋势及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新特点,通过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助推诚实守信、绿色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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