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规5月1日实施,单位未在指定地点投放生活垃圾最高罚50万
5 月 1 日,新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中增加垃圾分类内容,填补了江苏垃圾分类工作在省级地方性法规中的立法空白。同时,还提出可以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以及修车、修补、配锁等摊点疏导点等内容。4 月 28 日,南京各区城管执法队员走上街头,对条例内容进行宣贯。
△在夫子庙,秦淮区城管队员在向市民宣传《条例》内容
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单位最高罚 50 万
(资料图片)
在中航金城一号天阙苑北区,秦淮区瑞金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三级主办孙海龙,正在向物业工作人员宣传条例内容。
△中航金城一号天阙北苑垃圾分类收集点
孙海龙介绍,《条例》按照 " 大分流、细分类 " 的总体思路 , 要求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实施分类管理 , 要求在不同场所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并重点对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分类处置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条例》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城管队员向物业宣传《条例》内容
记者注意到,《条例》中还规定了其他垃圾分类罚则,比如未按照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未将餐厨垃圾单独存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将已分类的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要求垃圾从源头减量,明确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有关服务提供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电子商务、邮政快递、外卖等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不得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优先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宾馆酒店、民宿等旅游、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适当建立摊点疏导点
△城管队员检查金银街的设施卫生等
沿街摊点不再一刀切,可以适当摆摊设点。《条例》中提出,回应群众生活关切,规定在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前提下,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以及修车、修补、配锁等摊点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配套设置必要设施。还授权市县及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并公布允许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范围、时段、业态。
△金银街国际青年艺术街区
当天,在鼓楼区金银街,这里的集市一条街格外热闹,有面包房、咖啡屋,还有各色文创小摊,受到附近居民和大学生的欢迎。鼓楼城管大队湖南路中队副中队长邱璟介绍,金银街周围有高校,还有居民住宅,原来一半道路都被用来停车,不少车乱停乱放。该街巷经过整治后打造了金银街国际青年艺术街区,一侧设置了 16 个箱体,另一侧摆放 50 个摊位。" 目前街区由新厦集团来统一管理,我们也根据条例内容,要求设置了垃圾收集点,对垃圾分类收运,要求摊点以经营轻餐饮、文创手工艺品为主,不得经营烧烤等重餐饮,专门设置排污管道。"
《条例》还有这些亮点:
企业未及时回收破损单车最高罚 5 万元
《条例》中明确: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遵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允许的投放范围、数量和相关管理要求,有序投放车辆,对车辆规范停放实施跟踪管理,加强车辆日常养护,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如果共享单车企业未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影响市容环卫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提高环卫人员福利待遇和保障
《条例》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障水平,依法为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设立环卫驿站等方式,为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人员提供休息、饮水等服务。
提高处罚金额
《条例》还增加设置违法行为处罚条款、加大处罚金额。比如此前条例中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此次提高到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城管部门供图)
现代快报 + 记者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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